70歲老人私闖民宅是否會被拘留
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的,根據法律規定,對於私闖民宅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尋釁滋事的,公安機關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並根據具體情節予以治安處罰,對於七十週歲以上的人有上述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