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工傷需要的資料主要是:1、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如員工和另一員工的身份證、工作證、上班打卡記錄、證人證言等;3、病例、診斷證明等醫療診治記錄;4、職業病的,需提供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5、交通事故等第三方侵害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
第三十八條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