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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離婚財產的時效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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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強制執行離婚財產的時效怎麼規定?

法院強制執行離婚財產的時效怎麼規定?

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在判決書上規定了履行期限,對方在履行期間內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

二、執行立案條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第一,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第二,申請執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您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3、您的身份證明;4、如果您是作為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第三,被執行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需要提醒您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以及國家與社會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書可以不經申請,直接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主要包括: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三、法院受理與執行

人民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並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執行機構在接受移送後,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結案。

綜上所述,在進行離婚之前,首先要確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並對財產的劃分作出協議規定。如果發現夫妻有一方有違反協議規定擅自偷偷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想法院申請凍結夫妻雙方的財產,這樣可以不免自己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可以在離婚判決時候再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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