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一方通過訴訟離婚想要獲得法院的支持,必須在案件審理中提交能夠充分證明夫妻感情卻已破裂的證據。
那離婚怎樣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呢?
一、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如何證明感情卻已破裂呢?
1、對於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明力比較大的有:
① 一方婚外情知曉,情急之下寫的保證書、悔過書、等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② 若是嫖娼事件被查出,通常會有警察的筆錄;
③與第三者的聊天記錄、來往短信、電子郵件等,該類證據除了書面證據外,如短信、QQ/
④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可以先進行一個公證再提交法院;
⑤捉姦在牀,但收集這類證據難度比較大, 且不能侵犯隱私權;
⑥相關證人證言;
⑦與第三方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進入房間等行為的錄像或者照片。
2、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證據有:
① 家暴後一方的悔過書、保證書等;
② 向婦聯等機構投訴的證據;
③ 遭受家暴報警後的筆錄;
④ 醫院的就診記錄,包括診斷證明書、驗傷報告及傷殘鑑定書;
⑤ 有家人、鄰居等目擊證人的,可以勸説證人出庭作證;
⑥受害方留下的視聽資料、錄像等。
3、證明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證據有:
① 遭受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後的報警記錄或者詢問筆錄;
②因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導致的傷殘或者疾病而由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驗傷報告以及傷殘鑑定等;
③相關證人證言。
4、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① 相關親屬、朋友、鄰居等證人證言;
② 所在單位或者村委會對賭博、吸毒等行為的教育證明;
③ 公安機關作出的處罰或者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④ 司法機關作出的刑事判決書。
5、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及以上的:
① 分居後的租房協議;
② 當地居委會的有效證明;
③ 分居後所居住小區的業務管理員證明;
④ 瞭解雙方分居事實的房東或者鄰居的證詞;
⑤ 雙方的錄音、聊天記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表達的內容要涉及雙方是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但需要和其他證據形成證據鏈;
⑥ 分居期間同居人或者合租人的證明;
⑦ 分居期間在外辦理的暫住證等。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於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來講,就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才行,不然最終可能無法判決夫妻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