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結婚不一定要遷户口,是否遷户口憑自願。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