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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協議離婚,對方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並且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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