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青春損失費只是通俗的説法,並非一個法律概念。並無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青春損失費”也不屬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