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離婚有個兒子怎麼判的?
如果孩子比較小的情況下是可以跟隨女方生活的,但是並沒有硬性的規定。
1.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夫妻離婚後,孩子會判給誰並沒有硬性規定。一般來説,如果孩子很小,會判給女方,但也不一定。總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兒子一歲可以歸女方撫養嗎?
一般歸母方撫養。
1.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三、有關於離婚的條款有哪些?
一般都會一人撫養一個。
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3、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四、老公把錢轉給婆婆離婚咋分的?
可以搜查證據,追查對方銀行存款明細,
1.首先收集足夠的證據,以證明對方父母名下的存款其實是夫妻共同財產。其次,另行發起訴訟,起訴對方父母請求返還財產。
2.追查對方銀行存款時,一定要向法院明確提出追查某一段時間的資金往來明細。比如起訴離婚前一年的或者從分居至今的都可以。如果要求不明確,則法官很有可能僅追究並分割對方銀行賬户的餘額。
如果在婚姻關係持續的期間,一方將錢轉走的情況下,離婚的時候如果對此有爭議是可以查銀行存款的明細的,並且也可以收集其他的證據,如果證明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是可以要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