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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如何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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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如何起訴離婚?


現在很多時候,夫妻雙方會因為各種原因導致雙方並不能再一起走下去,但是也會因為各種原因如財產問題,或人口失蹤等原因不能保證和平分手,即為一方不願意分手,那麼這個時候,一方如何起訴離婚呢?以下就是本站關於這個問題為你所做的解答。

一方如何起訴離婚?

1、根據“一方離家出走多年”這種情況,處理時,一是必須先要解除已有的婚姻關係;二是解除婚姻關係的方法有兩種,既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又可以以分居滿兩年為由直接起訴離婚。

我國《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這樣,就可以為處理被宣告人的財產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身關係提供法律依據。

宣告失蹤最主要的一個條件就是被宣告失蹤的人須下落不明滿兩年。下落不明意味着公民離開居住地,沒有任何音訊。如果只是離開了本地,但是有人還知道他(她)的下落,是不能隨意宣告失蹤的。兩年時間的起算由公民音訊全無的第二天開始。

法律規定只有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利害關係人才可以申請,包括: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與被申請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張先生作為丈夫,是可以申請宣告他的妻子失蹤的。

修改後的《婚姻法》第32條第4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據此規定,張先生應當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妻子為失蹤人,然後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這時,法院一般情況下,會依法判決離婚的。

2、如果夫妻一方離家出走滿兩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在法院發出公告之後,即使另一方不出現在法庭,法院也可以根據夫妻雙方分居滿兩年的事實,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決離婚。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應撤銷他的死亡宣告。然後根據法院的撤銷宣告死亡的判決,被宣告死亡的人可以重新辦理户口登記等手續。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其夫妻關係根據以下的不同情況有不同的結果:

(一)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還沒有另行結婚的,那麼從法院判決撤銷死亡宣告的那天起,雙方的夫妻關係自行恢復。

(二)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已經另行結婚的,再婚的婚姻有效,被宣告死亡人與原配偶的夫妻關係不能自行恢復。所以,趙女士與現在的丈夫陳先生的婚姻是有效的,而趙女士與前夫李先生的夫妻關係不能自行恢復了。

(三)即使再婚後又離婚的,或者是再婚的配偶已經死亡的,被宣告死亡人與原配偶的夫妻關係仍然不能自行恢復。

希望對您有幫助,一方起訴離婚也需要另一方失蹤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出面滿兩年時,法院才會給予受理,或者發生其他意外時,也有相對應的法律對其進行了規定,所以當不能確定時,希望本站在線律師可以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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