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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只能在登記的地方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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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只能在登記的地方離嗎?
律師解析:不是的。如果雙方想採取協議的方式離婚,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不一定必須回原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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