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根據《民法典》規定,遺囑人必須親自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或者請求公證人員到其所在地辦理公證遺囑,遺囑公證行為不能代理。而且應該由兩名以上的公證員共同辦理,遺囑人在公證人員面前親自書寫遺囑或者口授遺囑,公證人員在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之後依法作出公證,出具《遺囑公證書》,一式兩份,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分別保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