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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銷。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 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 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 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 內提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 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 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 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 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 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 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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