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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熱門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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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熱門1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新能源材料的研發、生產經營等事宜等達成協議如下:

一、 合夥企業的基本信息

(一) 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 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

(三) 合作事宜及職責劃分

甲方、乙方、丙方在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現就新能源材料研發、生產經營有關事宜,自願結成普通合夥關係。具體職責範圍劃分如下:

甲方負責企業資本投入,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與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與項目所在地有關管理機構的外事協調處理事宜,是合作組織的法人代表,甲方為合夥事務的執行人。

乙方、丙方負責項目開發、項目攻關、技術諮詢、人員培訓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建規模適宜的技術服務團隊。項目正常運營情況下,甲方對技術團隊核心成員的選聘事宜需經乙方、丙方同意。

二、出資形式

(一)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萬元;

(二)乙方、丙方以知識產權(或勞務出資)。

三、股權比例及利潤分配

(一)甲方持本合夥企業股份的_____%,享有股權對應比例的分紅。

(二)乙方、丙方持股_____%,其中_____%為約定技術股份,剩餘_____%為激勵股份。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前,所應該得到的分紅應當留存合夥企業作為備用資金,待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後,乙丙雙方自動取得相應比例股份的分紅權及對應數額。

(三)項目運營中後期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資金投入或引入外部資本,並以當期項目估值確定股份比例,另行確定股權分配的相關事宜後,甲、乙、丙三方應當另行簽訂股權分配協議。

(四)甲方不領取工資性報酬,次年_____月份在財務核算並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後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配紅利。

(五)乙方、丙方根據工作需要領取______元/月技術諮詢服務費,次年1月份在財務核算並經甲XX三方確認後獲取當年利潤25%-30%股份分紅。公司負責報銷因公出差往返交通、住宿費用。

四、合夥責任承擔

(一)若因產品經營或市場變動等原因或其他市場方面的原因導致公司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其他責任的承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定。

五、合作期限內的重大事務處理,如骨幹人員的選聘、公司財務制度、對外投資或外部資金注入等工作需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所需費由公司承擔,費用的用途應予以明示,各方均享有知情權。

六、研究開發性項目申報與相關事項約定

公司對外研發性項目申報、技術服務均有由項目技術團隊共同完成;

合作期限內技術團隊取得的相關發明專利、技術成果歸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人員予以激勵性獎勵。

以公司名義申報的各級政府研究開發性項目經費(含技術補貼性獎勵),在扣去相關成本費用與支出後,盈餘部分40%歸甲方所有,60%歸乙方、丙方所有,乙方、丙方對所持有部分獎勵具有二次分配權。

六、合作期限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從賬務中支取、借支款項,任何一方以個人名義做出的民事行為或以合作組織名義,實為謀取個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的後果均由其個人承擔,與合作組織的其他方無關。一方更不得因己方原因使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受損。

七、退夥約定

關於入夥與退夥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認。

公司正常經營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退夥,如確有它因執意退夥,需以當期公司的財產狀況減除甲方投資成本後的現值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按退夥人所持股份_____%進行現金結算(因退夥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不予結算)。一方退出後空餘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東具有優先有償持有權。

八、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諸 法院。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經合作三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2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夥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3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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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______地點(商場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僱員和合夥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託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託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並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併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範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願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5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市(縣)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佔出資總額的 %.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______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______名字為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面積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範圍包括______。

(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夥人所合夥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丙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8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鑑於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

第一條、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相關規定組建合夥。

2、經營名稱:全體合夥人以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4、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

第二條、出資

1、甲、乙、丙三方各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___出資人姓名___________出資種類___________價值量___________(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

2、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3、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5、合夥人有權查閲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9

姓名,性別,年齒,住址:

姓名,性別,年齒,住址:

姓名,性別,年齒,住址:

第一條合股稱號:

第二條次要運營所在:

第三條合股運營名目及範疇:

第四條合股限期:

第五條出資金額、限期、方法

(一)合股人以現金方法出資,計羣眾幣五萬元元;

合股人以現金方法出資,計羣眾幣五萬元元;

合股人以現金方法出資,計羣眾幣五萬元元

(二)本合股的各合股人的出資金錢應於年代日,交到本合股在銀行開立的配合賬户中,賬號:,此為各合股人志願參加合股的意義暗示,此款為各合股人的首期出資,若在合股事件投入過程當中需求持續追加出資的,各方合股人仍然根據以上出資比例追加出資額。

(三)本合股約莫需出資羣眾幣元。

合股時期各合股人的出資為共有財富,不得隨便朋分。

合股停止後,各合股人財富仍為小我私家財富,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股賣力人及合股事件施行

(一)部分合股人配合施行合股事件。

(二)合股和談商定或部分合股人決議選舉為合股賣力人,其權限為;

一、對外展開營業,訂立條約;

二、對合股事件停止一樣平常辦理;

三、運營辦理合股事件,購進經常使用貨色,保護辦理合股的財富物品;

四、付出合股債權;

第七條紅利分派與債權負擔

合股各方配合運營,共擔危險,共負盈虧。

(一)紅利分派,以本合股的各合股人的出資比例為根據,對本合股發生的利潤及紅利依此比例停止分派。

(二)債權負擔:合股債權先以合股財富歸還,合股財富不敷以了債時,按照我國無關法令的劃定,各合股人以各自的財富按出資比例負擔債權。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讓渡

(一)入夥。

一、新合股人入夥,必需經部分合股人贊成;

二、認可並簽訂本合股和談,同時依本合股的出資比例交納出資金錢;

三、除合股和談還有商定之外,新合股人與原合股人有劃一權利,負擔劃一義務。

入夥的新合股人對入夥前的債權負擔連帶義務。

(二)退夥。

一、志願退夥。

合股的運營限期內有以下情況之臨時,合股人能夠退夥;

(1)和談商定的退夥事由呈現;

(2)經部分合股人贊成退夥(3)發作難以持續參與合股的事由(需求有證據證實),合股和談未商定運營限期的,合股人在不影響合股事件施行的狀況下,能夠退夥,但該當30日告訴其餘合股人。

合股人私自退夥的,該當補償喪失。

二、固然退夥,合股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固然退夥;

(1)滅亡大概被依法宣佈滅亡;

(2)被依法宣佈為無民事舉動才能的;

(3)小我私家損失了債才能,被羣眾法院強迫施行在本合股的局部財富份額。

以下情形的退夥以實踐發作之日為退夥見效日。

三、革職退夥。

合股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其餘合股人分歧贊成,能夠決定將其革職;

(1)未實行出資任務;

(2)因成心或嚴重不對給合股事件形成喪失;

(3)施行合股事件有不合理舉動;

(4)和談商定的其餘事由。

對合股人的革職決定該當書面告訴被革職人,被革職人接到告訴之日見效革職人有貳言的,能夠接到告訴之日起30內告狀,合股人退火後,其餘合股人與該合股人按退夥時的合股財富情況停止預算。

(三)出資的讓渡。

許可合股人讓渡其在合股中局部或部門財富份額。

在劃一前提下,合股人有優先受償權如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讓渡,第三人應按入夥看待,不然以退夥看待讓渡人,第三人受讓合股財富份額的,經修正合股和談即成為合股人。

第九條合股人的權益和任務

(一)合股人的權益:

一、合股事件的運營權、決議權、監視權,合股運營舉動由合股人配合決議,不管出資幾,每一個人都有表決權;

二、合股人享有合股長處的分派權;

三、合股人分派長處應以出資額比例大概條約的商定停止,合股運營積聚財富歸合股人共有;

四、合股人有退夥的權益。

(二)合股人的任務:

一、根據合股和談的商定保護合股財富;

二、分管合股的運營喪失的債權;

三、為合股債權負擔連帶義務。

第十條制止舉動

(一)未經部分合股人贊成,制止任何合股人擅自以合股名義停止營業舉動;

如其營業得到長處歸合股,釀成的喪失按實踐喪失停止補償。

(二)制止合股人到場運營與本合股合作的營業;

(三)除合股和談還有商定大概部分合股人贊成外,合股人不得同本合股停止買賣。

(四)合股人不得處置損傷本合股長處的舉動。

第十一條合股停業的持續

(一)在退夥的狀況下,其他合股人有權持續以原合股稱號持續運營原合股債權,也能夠挑選吸取新的合股人入夥;

(二)在合股人滅亡或被宣佈滅亡狀況下,依滅亡合股人的擔當人的挑選,既能夠退擔當人應擔當的財富份額,也能夠按照合股和談的商定大概經部分合股人贊成為新的合股人。

第十二條合股的停止和清理

(一)合股因以下情況閉幕

一、合股限期屆滿;

二、部分合股人贊成停止合股干係;

三、不具有法定合股人數;

四、合股事件實現或不克不及實現;

五、被依法打消;

六、其餘法定緣故原由;

(二)合股的清理

一、合股閉幕後該當清理,並告訴債務人;

二、清理人由部分合股人擔當或經部分合股人過對摺贊成。

自合股構造閉幕後15內指定合股人或拜託第三人,擔當清理人。

15日內未肯定清理人的合股人或短長干係人可請求法院指定;

三、合股財富在付出清理用度後,按以下次第了債:合股所欠招用職工人為和社保用度;

税款;

合股人的出資;

四、了債後若有盈餘,按本和談第七條第一款法子停止分派;

五、清理時若有吃虧,合股財富不敷了債的部門,按第七條第二款法子打點,各合股人負擔有限連帶義務,合股人因為負擔連帶義務,了債數額超越其該當負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餘合股人追償。

第十三條守約義務

(一)合股人未定期交納或未交足出資的,該當補償由此給其餘合股天然成的喪失;

假如過期三個月仍未交納出資,按退夥處置;

(二)合股人未經其餘合股人贊成而讓渡其財富份額的,其餘合股人不肯意採取受讓報酬新的合股人的,可按退夥處置,讓渡人應補償其餘合股人由此釀成的喪失;

(三)合股人擅自以其在合股構造中的財富份額出質,其舉動有效,由此給其餘合股天然成喪失,負擔補償義務;

(四)合股人嚴峻違背本和談或嚴重不對招致合股構造閉幕的,該當對其餘合股人負擔補償義務。

第十四條和談爭議處理方法

凡因本和談或與本和談無關的統統爭議,合股人之間應配合的充實停止商議,如商議不可,提交條約簽署地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別的

(一)經商議分歧,合股人能夠修正本和談或對本和談未盡事件停止彌補,彌補、修正內容與本和談相牴觸的,以彌補、修正的內容為準。

(二)各合股人的出資憑據是本和談的構成部門。

(三)本和談一式份各合股人各執一份。

(四)本條約經部分合股人署名或蓋印後即發作法令見效。

合股人(具名蓋印):

年代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0

合夥人:甲(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現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現住址:

合夥人:丙(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現住址: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_____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

甲(姓名):

____________;

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乙(姓名):

____________;

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丙:(姓名):

____________;

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_____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_____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_____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枱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枱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_____方同意後更正之。

本協議未盡事宜,_____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______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______名字為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面積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範圍包括______。

(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夥人所合夥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丙方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2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3

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___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 規定)。

純利潤的___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___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___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閲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  其他

1、合夥會計____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4

合夥人甲: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本着互利共贏的原則,經叁方平等協商,現就合作開辦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資情況

1. 甲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RMB: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

2. 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RMB: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

3. 丙方現金出資:__________RMB: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

4. 叁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對應出資比例的利潤分成,並同時承擔對應比例的債權債務;

5. 業務發展兩個月內收款到帳的,按單量總額2%酬勞,作為營銷管理收益提成。兩個月後入帳的不給提成。(款入帳按月計發)

6. 叁方的出資為原始分紅股份,未經對方許可不得轉讓。若需增加投資,需叁方協商一致後形成書面增資入股協議。

7. 叁方合作期間出資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若合夥一方自動退出或叁方不在經營此廠,叁方在結清債務及分紅後按照出資比例予以返還。

二、 分工及薪酬

1. 甲方擔任企業廠長,負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享有生產管理人員薪酬。

2. 承接過縣業務必須由兩個以上股東通過。

3. 企業生產經營所需人員由甲方招聘。(招聘工資必須由兩個以上股東通過)

4. 根據實際需要,股東可招聘或指派財務人員及廠內其他管理人員;

5. 工廠薪酬標準按照企業實際情況,並參照同行業企業及當地物價水平等,由兩個以上股東協商制定。

三、 甲方權利義務

1. 工廠生產的管理權歸甲方所有,並負責合作項目的技術保障工作;

2. 股東對甲方招聘人員具有否決權,同時保證人員招聘、培訓、人員的補充等管理工作;

3. 甲方在經營期間,保證合理控制成本,且達到利潤的最大化,不能損害工廠的利益(不能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等)。

4. 甲方在經營管理期間,廠內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及遵守企業管理制度。

5. 會計、財務必須提供每季度報表供三方股東查閲審核。

四、 乙丙方權利義務

1. 乙丙方負責合作期間合作項目的車間管理及其他常規行政事務管理;

2. 乙丙方在每月末有權向甲方和財務詢問各項財務報表進展情況;

3. 乙丙方對財務管理有監督檢查的權利,對不合理支出具有建議及否決權;

4. 在甲、乙、丙叁方合作期間,對公司名稱、廠名、商標,乙方不可複製、二次使用。對甲方提供的專業技術,乙方應當遵守保密義務;

5. 乙方享有按時分得紅利的權利。

五、 其他約定

1.甲乙雙丙叁方若遇突發事件(如較大的直接影響廠裏的正常經營的突發事件),需要對方協助的,叁方均有義務配合,甲、乙、丙叁方應當協商解決辦法,共同處理事件;

2. 合作一方出現損害企業的行為,或其他嚴重經濟法律糾紛並且將會對企業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此協議;

3. 此協議一經簽訂叁方均應嚴格遵守,否則,產生的法律後果由違約方承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4.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自叁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 爭議解決

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爭議,甲乙丙叁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七、 協議有效期

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有新的協議時止。

甲 方 (簽章):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簽章):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丙 方 (簽章):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三人合夥協議合同樣本16

合夥協議

甲、乙、丙叁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企業設立

(一)合夥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住所:______乙 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住所: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住所:

(二)合夥企業名稱、經營項目和範圍、法定地址和合夥宗旨

甲乙丙叁方自願合夥成立,生產經營,公司地址在。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肝膽相照、精誠團結、同舟共濟、共創輝煌。

(三)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暫定為__年,自叁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協議到期後,叁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也可重新簽訂新合同,待舊合同到期後以之取代。本協議到期後,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運營方(一方或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公司資源(包含生產、技術、營銷等等)都應交給運營方。本協議到期後,如果叁方都同意終止協議,則合同終止,叁方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四)出資方式、金額、期限

1、出資方式

①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②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③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④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本協議暫時僅僅以貨幣出資為計。

2、出資金額

①合夥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②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並辦理增加或者減少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 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並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4、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 人所有,屆時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後予以返還。

第二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財產和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二)盈餘分配:以各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具體情況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第三細則的辦法辦理。

(三)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負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企業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三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為合夥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合夥企業註銷或依法被宣告破產,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嚴格遵守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事務執行

(一)總則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二)事務表決

1、普通事務表決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普通事務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重大事務表決

合夥企業的下列重大事務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①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②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③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④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⑤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更換執行事務合夥人;

⑦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三)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方為執行事務合夥人,代表全體合夥人執行日常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和其合夥人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四)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工作權限和義務

1、工作權限

①全面負責和執行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出合夥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③對合夥企業進行部門職能框架建設,明確成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並建立考核機制。④對合夥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研發、採購、生產、質檢、銷售、回款等,進行合理高效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

2、義務

①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②其他合夥人可以對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

③執行事務合夥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④執行事務合夥人超越合夥企業授權範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通過表決撤銷該委託,表決辦法見第四條第二款第一細則的“普通事務表決”。

(五)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業績考核與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與合夥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

2、薪酬待遇與業績考核相掛鈎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本合夥協議,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並承認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合夥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 、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本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或其它嚴重的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4、退夥必備條件: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以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⑤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 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⑥退夥人對基 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1、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必須經全部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只有在其他合夥人都不認購的情況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注: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轉讓給合夥外的第三方。

3、合夥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讓轉讓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經訂立補充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新合夥人。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或法規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終止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以及法定補償金;收取債權;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償和分配細則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4、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辦法辦理。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與本合夥有業務競爭的合夥團隊。

(四)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內部人員單獨簽訂合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人員進行交易。

(五)合夥人不得從事任何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六)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暫時停職停工,暫停其相關權利和義務,待其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恢復。多次屢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為對本合夥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該合夥人被除名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合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後予以返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則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善意第三人(即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多次屢犯者或造成嚴重後果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六)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處理

(一)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本着友好協商和有利 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二)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一)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二)合夥經營期間,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後的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合夥人簽名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乙方身份證複印件丙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粘貼處粘貼處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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