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工作證明模板
{子問題開始}工 作 證 明
茲證明 ,身份證號碼: ,從 年 月 日至今在 從事{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已滿 )。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 的工作經歷,不作為本單位對其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