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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交税。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税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各種税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税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税費的繳納情況,並按照應交税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税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税費,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税費;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第五條企業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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