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科普>刑事辯護>取保候審>取保候審遵守的規定不得進入哪些場所?

取保候審遵守的規定不得進入哪些場所?

普法知識館 人氣:2.28W

一、取保候審遵守的規定不得進入哪些場所?

取保候審遵守的規定不得進入哪些場所?

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候審人不能進入人民法院和檢察院所規定的特定場所,比如車站、或者火車站等。

根據法律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除此之外,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還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具體情況,要求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一項或幾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二、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哪幾種?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兩種:

(一)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説,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二)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這兩種保證方式,都把擔保被取保候審人隨傳隨到,候審不誤同保證人或者被取保候審人一定的經濟利益掛鈎,增強保證人的責任心和對被取保候審人的約束力,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取保候審一共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提出擔保人進行擔保;一種是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取保候審期間,被取保候審人不能進入人民法院和檢察院所規定的場所,同時還應該做到隨傳隨到。

TAG標籤:#場所 #取保候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