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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學歷處理結果如下:
1、取消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 。
2、取消相關的福利分配,已經享有的要加以索取返還,拒不聽勸阻的強制執行。
3、進行相應的處罰。
4、造假行為影響到重大問題的重大失誤,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衞國家安全,保衞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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