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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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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答:包括四個各方面。律師解析:職務侵佔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3、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