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九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