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糾紛問題>醫療糾紛>非法行醫糾紛>哪些情形是非法行醫

哪些情形是非法行醫

普法知識館 人氣:1.22W

非法行醫的情形包括: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5、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哪些情形是非法行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