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欠錢不還,法院並不會直接抓人拘留。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拒不履行申報財產義務的、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法院才會進行司法拘留。《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