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不還怎麼辦律師費哪方承擔?
一)欠錢不還的解決方式
1、和債務人協商處理。
2、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收集證據,在法定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二)欠錢不還的律師費是要委託人自行承擔。
二、債務糾紛律師收費和哪些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就算是通過協商這種方法跟對方解決債務糾紛的,也是可以請律師的,而且通過律師協商可能起到的作用還比較大,對於律師來講,以協商方法處理民事糾紛和以訴訟方式處理民事糾紛的收費肯定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