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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借款人債務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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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有不少債務人在不想償還借款或者是無力償還借款時會隱藏自己的行蹤,讓債權人找不到他。此時,對於債權人來説,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債務如何處理呢?債權人如果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討回欠款,應怎麼提起債務糾紛訴訟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介紹其答案,希望下文的內容能夠給您帶來幫助。

找不到借款人債務如何處理

一、找不到借款人債務如何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

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根據該規定,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為避免借條過了訴訟時效,債權人應當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債務人原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二、應怎麼提起債務糾紛訴訟?

債務糾紛案件,是指當事人因債務關係發生糾紛,或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債務而另一方起訴到法院的一種民事案件。隨着市場經濟迅速發展,隨之而來的債務糾紛也明顯上升。

如果要提起債務糾紛訴訟,要注意:

(一)享有債權的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債務內容、債務履行情況等方面證據。主要有:

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借條、收據及合同等證據材料;

②原告已將標的物交給被告的證據材料。

③被告雖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履行債務的證據材料。

實踐中借款人為了逃債而想盡辦法讓債權人找不到借款人,從而不知道怎麼討債的情況時常發生。這也是讓債權人非常頭疼的。事實上,即使找不到借款人了,債權人也可以提起債務糾紛訴訟,來依法追回欠款。在提起訴訟時,債權人要準備齊全相關的證據資料,在此過程中,如果您有不瞭解的地方,要及時向債權債務方面的專家律師諮詢,以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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