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經濟>債權債務>債務債權>離婚債務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債務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普法知識館 人氣:1.68W

一、離婚債務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債務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債務追訴期是三年的時間。

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典》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有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所以,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屬於履行期限未屆至的情形,債權人雖然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相關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有債務糾紛要怎樣離婚?

有債務糾紛時同樣可以起訴離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也就是説,夫妻共同債務的,由夫妻共同償還。離婚時對夫妻債務分割未能達成一致的分割意見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判決分割。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對於婚內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還要看證據。有證據表明婚內的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就應屬於共同債務,否則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屬於一方個人債務。因此,當夫妻糾紛時,首先還是考慮哪些債務是個人債務,哪些債務是共同債務,然後根據法律的規定予以分割即可。

離婚的時候如果有債務的話,那麼需要關於夫妻共同債務作出處理,是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一定的判決的。當然的,如果説是屬於離完婚之後,債權人起訴債務人, 但是也是有三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性的規定,這在《民法典》當中有確切的規定。

TAG標籤:#多長時間 #離婚 #債務 #追訴 #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