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經濟>債權債務>債務債權>先打款後補的借條有用嗎?

先打款後補的借條有用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2.35W

一、先打款後補的借條有用嗎?

先打款後補的借條有用嗎?

先打款後補的借條有用,

但後補借條需注意以下幾點:

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將借款人寫成“阿三”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2、借款時約定的還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3、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實踐中有不少債權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

下述借條無效: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2、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3、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着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4、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二、合法借條怎麼寫?

借條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所説的民間借貸關係必須是一種真實的借貸事實,比如説先打了借條,然後沒有付款的,這個時候也是屬於無效的,但是先打款後補的借條,只要能夠證明存在真實借貸關係,也可以有效。

TAG標籤:#借條 #打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