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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展證明什麼時候下發給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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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續展證明什麼時候下發給申請人

續展證明什麼時候下發給申請人

商標續展通知書一般為6個月左右下達。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局對商標續展註冊申請審查後,核發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商標註冊證,原商標註冊證與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二、商標續展費用和流程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委託代理機構的申請人,則還需要提交《代理委託書》,連同身份證明文件提交

4、商標註冊證書複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則需要經代理機構簽字蓋章翻譯後再次遞交

值得個人和企業都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件的遞交都必須是以打印文字或印刷的形式,禁止註冊人手寫申請書,且文字格式必須清晰容易辨認,各項要求必須明確填寫規範完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被商標局駁回修改補正的情況發生。所有資料和證明文件都準備齊全後,個人便可以自行去到北京商標局註冊大廳處提交,或是讓代理機構委託辦理。

就目前我國的境況而言,商標續展費用是依照申請人所註冊商標類別多少進行收費,外加上受理商標續展註冊費用1000元。未繳納續展費用,即便是申請人資料提交完整齊全,商標局也不會予以受理以及審查,視為無效申請,畢竟無論是商標續展或是商標註冊都不是義務公益性質,商標局工作人員也需要付出精力和時間成本,收取費用也是在合情合理中。

其次,若是申請人委託代理機構辦理,則除了應付的商標續展費用外,還需要支付代理機構相應服務費用,價格由雙方或是代理機構確定。

商標續展不及時,會給自己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以及不必要的費用,所以如果商標還想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大家就積極一些,早些辦理好,肯定比晚一些好。實在沒有時間也沒有關係,可以多花一點錢,找代理公司進行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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