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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出租權的權利就是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侵犯出租權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未經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應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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