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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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合同怎麼寫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因此,房屋轉讓協議中,需要約定的內容包括:
1、當事人雙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證等;
2、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比如實際面積等;
3、轉讓價格;
4、付款方式,採用現金支付或是銀行轉賬,全款或是分期等;
5、約定交付房屋的期限;
6雙方違約的賠償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屬於不動產,我國法律規定,不動產轉讓,實行登記生效制度,也就是説,簽訂了轉讓協議之後,需要儘快辦理轉讓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