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不可以的。視情節輕重,城管可以在經過調查取證後對當事人進行警告或罰款等行政處罰。但是作為行政執法人員,城管不能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對其進行羈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 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