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製毒物品罪在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