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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一、手機賭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二、組織三人以上手機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構成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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