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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扣分週期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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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違章扣分週期規定是怎樣的

交通違章扣分週期規定是怎樣的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偽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二、如何查交通違章記錄

1、車主可通過在手機上安裝車輪查違章等手機app應用軟件,打開手機軟件後,輸入車牌號、車型、發動機號,即可查詢闖紅燈等交通違章信息,蘋果、安卓手機都支持。

2、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3、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4、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5、通過編寫手機短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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