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州交通事故律師費由誰承擔?
律師費一般是當事人自己承擔。如果雙方調解可以約定律師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受害方,需要請訴訟代理人,民事賠償問題可以私下協商解決或是在公安調解時解決的,律師費由自己承擔,不牽扯訴訟費問題。
如果要向法院起訴,訴訟費先由自己墊付,如果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調解結束,訴訟費減半,雙方共同承擔,律師費可以要求賠償,但需要對方同意;如果是判決的話,法院一般不支持律師費這一項,訴訟費由雙方承擔,被害方分擔較少。
二、酒駕撞死人不賠償怎麼辦?
酒駕撞死人當事人賠償不出錢,會加重他的刑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交通事故律師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佈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3、法庭調查。
喝酒後開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他人都是十分危險的。酒後駕車撞人,出現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認定後司機不賠償的,可以加重對他的處罰,也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肇事司機賠償受害者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