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可以辦理低保
低保户是指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每個省市的低保標準也有很大差異。 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
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
工資或
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