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66條

66條

普法知識館 人氣:1.64W
66條
構成輕傷害的第66條至70條是什麼
你好,《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TAG標籤:#侵權法規 #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