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藥費合併計算):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