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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城鎮醫保個人賬户的劃入和適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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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城鎮醫保個人賬户的劃入和適用情況
2011年醫保個人賬户劃入比例是多少
個人賬户由下列項目構成:1.職工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繳納的基本醫保費;2.按規定比例劃入個人賬户的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保費。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保費中按本人基本醫保繳費基數的下列比例劃入:1.35週歲以下的為0.5%;2.35週歲及以上至45週歲以下的為1%;3.45週歲及以上的為2%,退休人員按本人月基本養老金(養老保險統籌口徑)的6%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