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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個人養老金可以不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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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個人養老金可以不交嗎?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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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補繳可以嗎

關於養老金的補繳問題,不見得所有人都能夠補繳,所以養老金的補繳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國家規定可以補繳養老金的情形:

(1)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正式招工手續,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因為工作調動落空,中斷勞動關係等的原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含計劃內長期臨時工、城鎮户籍的臨時工)未參保或中斷繳費的;

(2)職工因自動離職、開除、除名、刑滿釋放後無公職等原因未參保或中斷繳費的;

(3)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辦理新參保手續的;

(4)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

(5)企業職工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

(6)參保人員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時,以前年度繳費基數達不到全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

不能補繳養老金的情形:

2010年1月1日後,凡城鎮户口,以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申請參保或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必須出具營業執照、收入證明、户籍證明、解除勞動關係文件等資料,經審核符合條件後辦理參保登記並建立參保繳費檔案。從參保之日起繳費並計算繳費年限,一律不得通過追繳以前年度繳費的方式延長實際繳費年限,對中斷繳費不超過12個月的,在個人自願的基礎上,可申請補繳中斷期間的繳費,超過12個月的不再補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允許延長繳費至15年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農村户口在城鎮居住的人員在政策沒有規定之前暫不允許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綜上所述,提醒大家注意,國家規定補繳養老金的情形有6種。養老金的補繳方式也分為6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