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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攜資料到管理中心諮詢、申請、填寫申請表;
2、中心審批後向申請人發放委託通知書;
3、申請人領取通知書後攜帶所有原件到銀行簽訂合同等、同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4、申請人持簽定好的合同資料等到房屋出賣人處蓋章;
5、申請人持保證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遷市房地產管理處(建設大廈西裙樓房地產交易大廳)辦理抵押登記;
6、申請人持登記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證書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領取劃款通知書,最後持劃款通知書到銀行辦理劃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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