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二)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對貨幣採用挖補、剪貼、塗改、拼湊等方法,使原貨幣加大數量或者改變面額,數額較大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自然人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
以上是變造貨幣罪構成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