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是不是錢就不用還了
人死了,生前所欠的債務仍然需要
償還的,但僅以其個人
遺產為限。如果死者有遺產的話,當優先用於清償税務以及債務,如果清償後仍有剩餘,可以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債務人死亡後、遺留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則不足部分,繼承人不再繼續清償。當然,繼承人自願繼續進行清償的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