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離婚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到法院訴訟離婚。《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