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

普法知識館 人氣:1.52W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裁決與執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仲裁決定書性質
仲裁裁決書下達後,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書同法院的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是法院執行的依據,如果敗訴方不執行的,勝訴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裁決沒有法律效力,以法院生效的判決書為執行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