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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醫院做的鑑定是醫學鑑定,鑑定結論是傷情的客觀情況,做醫學鑑定的醫院還得是省政府指定醫院。法醫學人體損傷鑑定是要到具有司法鑑定資格的鑑定部門做的,鑑定結論是受的傷根據我國相關標準,達到了哪種程度,是輕傷還是重傷。
如果有了省政府指定醫院的醫學鑑定,還要以該醫學鑑定為依據,到具有司法鑑定資格的鑑定部門作出法醫學人體損傷鑑定才可以作為傷情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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