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女方補償金
婚姻續存期間,如果女方在家庭及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一、【有權要求補償的法定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舉例説明上述情形】在法律上雖然有規定的補償情形,但在實際中是很難確認的。
下面舉例説明具體情況:
(1)撫育子女:
在教育陪護子女、接送孩子上下學等方面花費的時間比男方多出較多。
(2)照料老人:
由於工作或其他原因,男方不在身邊或較少陪護老人,女方承擔了照料老人衣食住行的絕大多數時間,甚至包括看病就醫、陪護治療等情形。
(3)協助工作:
所謂的“協助工作”並不是要到男方的工作單位如何如何,像代其招待客人、幫助其化解社會交往以及工作關係中的矛盾等等,都可以説明協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