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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繼續工作的處理方式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的,符合此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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