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完税證明怎麼辦理?
<一>、範圍(條件)和時限
(一)範圍
發生股權轉讓交易的負有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義務的受讓方或納税義務的轉讓方。
(二)時限
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或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後至股權變更企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
<二>、納税人提供資料
(一)出示資料
1、股權轉讓協議(合同)原件
2、扣繳義務人或納税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税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業)章程和驗資證明的出示)
4、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委託代辦時出示)
5、完税憑證原件(已經解繳税款的出示)
6、結婚證原件(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係的出示)
7、户籍證明、户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原件(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係的出示)
8、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係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原件(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係的出示)
9、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淨資產評估報告的原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合計佔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出示)
(二)提交資料
1、《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的,請在“正當理由的情形”欄中填寫相關政策的文件名稱、文號、主要內容等)
2、股權轉讓協議(合同)複印件
3、扣繳義務人或納税人的有效身份證照或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4、公司(企業)章程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驗資證明覆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股權原值的資料複印件
5、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上月末的企業資產負債表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受託人有效身份證照複印件(委託代辦時提交)
7、扣繳義務人或納税人與受託人之間簽訂的委託協議原件(委託代辦時提交)
8、完税憑證複印件(已經解繳税款的提交)
9、 股權變更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的提交)
10、結婚證複印件(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夫妻關係的提交)
11、户籍證明、户口本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證明資料複印件(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關係的提交)
12、能夠證明贍養、撫養關係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的複印件(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但股權轉讓雙方系贍養、撫養關係的提交)
13、中介機構評估核實的淨資產評估報告的複印件(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合計佔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股權轉讓計税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提交)
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
首先,股權轉讓當中所涉及的個人所得税由股權轉讓方來交納,需要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後,15天之內到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股權變更之前依法繳納的。需要納税義務人向當地的税務局提供相關的資料,税務局就會依法為當事人出具完税證明的,攜帶完税證明和其它有效材料,就可以對股權變更進行登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