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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起人亦稱公司創辦人。負責籌建公司的人員。一般認為公司發起人必須是一個與公司註冊過程有關的人或與籌集資本有關的人。發起人並無國籍的限制,但國外公司法一般規定,發起人中須半數以上為本國籍公民,並在國內定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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