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儘量在律師的幫助下或在相關部門的調解下,找到合適的方式來坦誠、友好的解決紛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轉讓所需材料
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轉讓股權的決議
2、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
(1)如何轉讓
(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説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4、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及交割合同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東身份證明
7、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