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財產分割>婚後車子是共同財產嗎?

婚後車子是共同財產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1.98W

婚後車子是共同財產嗎?

一、夫妻婚後買的車屬於共同財產嗎

1、如果是用婚後收入買的車子,即使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婚後取得的財產,原則上應該平均分割。

2、如果是用婚前的積蓄購買的車輛,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

3、如果是用婚前積蓄購買的車輛,登記在配偶的名下,則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1條規定,“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三、個人財產是否會轉為共同財產

2001年《婚姻法》修正時,第18條明確作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隨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出台,關於婚前個人財產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依據就消失了,其中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此可得,婚前個人財產的性質並不會因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而發生改變,夫妻個人財產是不會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可亦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損害一方的合法權益。

我們發現即使夫妻是在結婚之後才買車的,也不能很絕對的説此時就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畢竟此時可能是一方用自己的個人財產來買車,同時也登記在了自己的名下,這種情況下的婚後買車,自然而然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之後當事人説都離婚,另一方也就不能要求對此時的車輛作出分割。

TAG標籤:#婚後 #車子 #共同財產 #